宋俊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法律硕士,律师,工程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山东大学法学院总裁班特邀嘉宾。先后担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法律顾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常年法律顾问、山东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年法律顾问、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山东省侨联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财税委员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专业特长
政府服务、税务筹划、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业务、公司业务。
政府服务业绩
担任山东省地税局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局机关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为全省税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为其重大事项(包括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转刑事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常年法律顾问,为局机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参局机关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为管委会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参与管委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
担任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山东省侨联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提供法律培训、举办专业研讨会或论坛等、协助处理相应法律事务。
金融保险主要业绩
与四大国有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曾代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聊城市国资委股票侵权纠纷案、农业银行和平支行与山东省丝绸集团等借贷合同纠纷案、农业银行和平支行与山东省粮食集团借贷纠纷案等数十件具有较大影响的金融业诉讼纠纷案件,在金融保险业务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建筑房地产主要业绩
先后担任山东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鲁能亘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力高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山东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力高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恒嘉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恒信昌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中城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苏闵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并办理滨河商务中心、力高国际、千佛山熙园别墅项目、假日丽景项目、仁丰片区改造项目、峰景鉴筑项目、盛世名门项目、赛博大厦、汇宝大厦、水产大厦、鲁能领秀城等的全过程法律服务。代理数十起建筑房地产诉讼案件,包括中铁十四局诉济南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鲁能亘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济南二建集团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等重大案件。
公司业务主要业绩
先后担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鲁信实业集团、中国烟草公司山东省公司、济南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山东省汽车工业总公司明水汽车配件厂、山东联通通讯公司、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山东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棉麻公司、新时代(济南)民爆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山东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曾办理过山东钢铁有限公司收购日照钢铁项目、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盛鑫矿业项目、山东汽车工业总公司明水汽车配件厂向外商转让合资公司股权项目、济南轻骑铸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山东省出版集团等不良资产核销项目、力高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山东省汽车工业总公司房屋拍卖侵权案等有较大影响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理论成果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主要起草人,协助起草《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发表论文多篇,有《论法院提起民事再审权利的撤销》、《设立中公司的民事责任》、《股权信托中的法律问题》、《股权信托的成立与生效》、《物权法解读》、《国企改制中债权人的保护》等。